一篇讀後感。
月亮與六便士。
毛姆以此作為書名,並沒有絲毫提及這兩事物,反而是向我們娓娓描述「他」的一個朋友。
世上鮮有為理想而棄現實於不顧之人,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就是那麼一個人。年齡逾40的他,放棄了在證券交易所的工作,拋棄陪伴了十七年的妻子和兩個可愛的孩子,僅帶著百十來鎊便從倫敦到巴黎,留下不到百字的電報以向夫人告知他的離別。因為他愛上了畫畫,「我必須畫畫」,他說。
他在巴黎一間陰暗的公寓裡開始了與窮困潦倒相伴的生活,到後來經過多年窘迫的浪跡,最後流落到大溪地。在這漫漫的與油彩和畫筆相伴的年歲裡,沒有人能欣賞他的作品,他也不需要別人的讚賞或是批評。他是沒有再吃過一頓精緻的飯菜了,他對食物的要求僅僅只是便宜和可以果腹罷了。不需要朋友也不想要伴侶,他冷酷,在字裡行間時常能感受到他刻在骨子裡的傲慢。他什麼都不在乎,他只要畫畫,沉浸在自己無限的創作欲中。就算作品無人欣賞,只要自己能體會創作過程中產生的快感,對他來說就是最好的賞賜了。頗有「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別人看不穿」的意味。
後來世人將其稱之為偉大的畫家,他的畫從分文不值變得珍貴無比,連對他早已恨之入骨的思特里克蘭德夫人,也會在家裡掛幾幅印刷商送的思特里克蘭德最好的畫作的彩色複製品。
世人所不知道的是,在他患了在當時令人聞風喪膽的痲瘋病之後,他在他生命的盡頭,在其與外界隔絕的小屋牆壁上創作出的巔峰偉作,卻在他臨終的吩咐下,經由愛塔之手將其燒個精光,化為灰燼。思特里克蘭德也許也明白他最後這一幅作品是偉大的傑作,他已經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東西了。「他可以說死而無憾了。他創造了一個世界,也看到了自己的創造多麼美好。以後,在驕傲和輕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毀掉了。」這樣看來,「不足為外人道也」說的就是這種心態,有種站在高空戲謔之感。
我一點也不喜歡這個故事裡的主人公,他極度自私而罔顧他人感受,無論是在他生命極具危機時熱心幫助他的斯特略夫還是後來向他投以懷抱的勃朗什,由始至末他都是用一種極其惡劣而冷漠的態度對待他們。他永遠用一種嘲諷的語氣與人對話。對於他原來在倫敦的妻子,他直言不諱「一點都不愛了」、「他們怎麼說我是他們的事」……道德和輿論的束縛是他靈魂以外的東西,他一點也不在意。
但就是這麼個性格「爛透」了的人卻也深深地吸引著我,吸引著我沉浸在書中那些「正常人」對他的故事的敘述。毛姆在書中所說的「對某種行為的反感遠不如對這些行為產生的原因的好奇心那樣強烈」,我深以為然。
儘管反感,但我是尊敬這類人的,為了充盈自己的靈魂,得到精神上的滿足,肉體上的苦難與他又何干呢?世俗的批判於他又有什麼關係呢?即使他到底不是一個天才,我也會尊敬。
書裡還有一個徹頭徹尾的善良可憐蟲——斯特略夫,雖然自己畫著相對蹩腳的畫,但是他對藝術的欣賞能力卻極高。
他是極少數能欣賞思特里克蘭德繪畫的人。早在巴黎,他便說此人是天才,沒人相信他,他對思特里克蘭德的讚美,思特里克蘭德也絲毫不在意。就算是受到思特里克蘭德一次次的侮辱和欺負,他到最後都會原諒,也許他也認為這是天才所附帶的附加物吧。
後來思特里克蘭德奪其愛妻勃朗什之心,為了不讓勃朗什受苦,他還是掙扎著內心,把他的畫室和住處留與兩人,自己則在外尋找住處。到了最後,思特里克蘭德還是離開了勃朗什。可憐的斯特略夫,在這之後又經受了巨大的傷害,勃朗什為情服草酸自殺,臨死前也不願再見守在病房前的丈夫一面。
他其實是痛恨思特里克蘭德的吧,我想。在他回到自己的畫室,看到思特里克蘭德留在他畫室裡的畫,他痛苦地抄起調色刀就要捅壞它。但是他停住了,他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能力毀壞一幅在他眼裡擁有無限價值的作品。就算是懷揣著那麼多的痛苦和怨恨,他還是會邀請思特里克蘭德一起陪同他回荷蘭老家,一同去畫畫,結果當然是被拒絕。
斯特略夫固然可憐又引人發笑,可是他那股善良和對於美好的敬畏之情,現在是很少見的了。
對於本書中的愛情(其實我不知道該不該稱其為愛情)的描寫,相對於沒有那麼濃墨重彩,主要也是為了塑造主人公服務的。看得出作者有一定程度的大男子主義,但我想應該和那個時代的影響脫不了干係。
小說中,在思特里克蘭德看來,在他的追求面前,「女人毫無幫助,她們只會畫地為牢,希望你困在她身邊,阻礙你實現理想。」所以在思特里克蘭德夫人的苦苦哀求之下,他依舊決然待在巴黎,在勃朗什的討好和對其表達的情誼中離開她。最後他才在大溪地和愛塔度過了相對快樂的時光,大概是愛塔能與他的理想共存,沒有束縛他的理想吧。
從此書的視角看來,當理想之火燒到男人身上的時候,女人會感到惶恐的失去之感。當思特里克蘭德太太發覺自己丈夫不是為了女人而是為了畫畫而離開她時,她此前所表現的寬容和寬宏都煙消雲散,轉而化為憤怒和怨恨。原文表達得更為清楚: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她喊道。『我不敢說。你的意思是:如果他為了一個女人離開你,是可以寬恕的;如果他為了一個理想離開你,你就不能了,對不對。你認為你是前者的對手,可是同後者較量起來,就無能為力了,是不是這樣?』思特里克蘭德太太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沒有說什麼。也許我的話說中了她的要害。」
其實不是很懂那個時代的人們,但也能體會到當時的婦女對名聲和物質的看重,以至於對丈夫的理想視而不見。活在現在這個時代,人們的思想相對於那時有了比較大的長進,沒有滿大街的大男子主義也多了許多能理解男人的理想、甚至不亞於男人的女人,我們大概是幸運的吧。
對於「我」,「我」是個作者。只是機緣巧合闖入了思特里克蘭德的生活中,然後作為一個旁觀者斷斷續續了解著此人。
小說前半部分是按照「我」的所見來接觸來描繪思特里克蘭德,後半部分是按照我所聞來描寫思特里克蘭德的,兩個部分相互糅合,構成了主人公的一生。有趣的是作者後半部分的寫作手法。這種「我有個朋友,我的朋友有個朋友」式的小說手法在我看來確實有趣極了,值得玩味。在經歷不同、性格各異的人們的口中了解同一個人,會看到一個人的無比矛盾之處吧,大概也能更全面地了解這個人吧。
沒有看過原文的我不敢對行文語言妄加評論。就從譯本說說我的看法吧,書中語言確實沒有多少華麗的辭藻,但是行文流暢,描寫到位,又十分生動,常在不經意間述說其對其闡述現象的看法,使人眼前一亮。相對平和而沉穩的調調讓你感覺是有位老朋友在和你談論他的另一位舊友。
一個是高高在上的月亮,一個是掉在地上也不會多看一眼的六便士。毛姆沒有對書名給出解釋。有人喻之為觸不可及的夢想與朝夕相待的現實,也有人喻之為靈魂與肉體。我覺得兩個解釋都足夠合理。
大概就這樣吧。